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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裁定“敖德萨港口工厂”董事会的变更合法

法院裁定“敖德萨港口工厂”董事会的变更合法

敖德萨地区法院裁定,任命新的董事会成员是合法的。法院裁定,股东大会在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举行,并且与政府的意见并非在企业只有单一股东的情况下必须。

敖德萨地区法院在 10月28日 裁定,任命“敖德萨港口工厂”董事会成员是合法的。 拥有 0,0002% 股份的该企业少数股东,试图对 5月21日 2026 年举行的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出上诉,该决议终止了前任董事会的权力,并选举了新的成员。

原告声称,乌克兰国有财产基金在提交候选人之前,并未与乌克兰政府获得批准,这违反了政府决议号 643 的要求。她认为,这违反了程序和作为股东的权利。

奥德萨港口工厂和乌克兰国有财产基金(该基金拥有 99,57% 的股份)的代表在法庭上解释说,关于政府必须批准的规定仅适用于当国家是唯一股东时。由于“奥德萨港口工厂”还有其他股东,国有财产基金作为主要股东,按照一般程序提交了候选人,以供股东大会审议。

法院同意了国有财产基金和奥德萨港口工厂的观点,指出股东大会没有违反乌克兰《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,也没有限制了少数股东的权利。因此,法院维持了所有奥德萨港口工厂股东大会的决议,并将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